近年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以落实最高检向教育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未成年人性侵“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借助党员干警刘莹同志长期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丰富经验和影响力,创新设立“刘莹姐姐工作室”,通过“党建+未检”,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网,《“刘莹姐姐”“未”爱护航》项目被评选为省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特色项目。
紧扣“合”字,创新党群参与机制。发挥党员联络员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校园联络员制度,吸纳“法治宣讲志愿者”,积极开展“党在我心中,传承好家风”、《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儿童保护主题巡讲宣讲活动。
紧扣“活”字,打造人人知晓样板。党员干警任“法治副校长”,健全法治进校园、进乡村常态工作机制,将“一号检察建议”搭成“戏台子”编排成小品、诗歌、防性侵操等多元化法治宣传产品,让“未检”知识“飞入百姓家”。
紧扣“好”字,搭建心灵沟通之桥。开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社会化团队力量,积极提供心理咨询、疏导等专业性志愿服务,引导未成年人保持积极乐观的良好心态。
紧扣“全”字,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监测干预、监护责任、教育关爱以及救助保障”四个体系,组建一支党员法治帮扶队,凝聚党群合力,进一步筑牢关爱救助保护留守困境儿童的安全墙。
紧扣“督”字,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由一名党员检察官、一名党员检察官助理、一名党员书记员组成未检办案组,实行从侦查到审判的一站式办案模式,督促有强制报告义务单位的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工作室成立以来,在院党组的指导下,已开展1100余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家庭保护宣讲,走遍了乐安181所学校、176个村、24个社区,覆盖了7万余名学生、近30万人民群众。针对低年龄段孩子研发了“儿童自护操”,受到家长和孩子的广泛热议好评。截至2021年底,乐安县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发案率降至历年来最低,同比下降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