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国家级表彰情况
2018年10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同志在全国检察机关第21期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上,先后获得“不忘初心,做合格司法警察”演讲比赛第二名、警务理论知识竞赛第三名、女警100米跑第三名、女警800米跑以2′42的成绩位列第四名。
(二)受省级表彰情况
2018年4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继续保留抚州市第八届文明单位;
2018年8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同志在江西省图书馆举办的“我荐赣版书”演讲比赛中获优胜奖;
2018年9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次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评审,保持了连续15年获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荣誉称号;
2018年9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同志在江西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骨干培训班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合格司法警察”演讲比赛中获“特等奖”。
(三)受市级表彰情况
2018年2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邓舒匀同志在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廉洁故事”征文评比中获“二等奖”;
2018年6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莫建英同志获“抚州市无偿献血先进个人”,2016-2017年度国家级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2018年7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同志在抚州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书香抚州,全民阅读”演讲比赛中获“一等奖”;
2018年9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同志被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四)受县级表彰情况
2018年2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018年2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2018年2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县直单位;
2018年5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在乐安县妇联与县总会联合举办“把心中的歌儿献给母亲献给党”歌咏大赛中获得优秀奖;
2018年6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同志在乐安县委组织部组织的红色家书朗诵活动中获“二等奖”;
2018年7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魏建成同志被评为乐安县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12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吴勇同志被评为乐安县“最美扶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