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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安县2021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单位分类考核评价办法》和省、市、县改革综合考评情况,经县委深改委第十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一、A类改革优秀单位(14个)
县纪委县监委、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法院、县文广新旅局、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
二、B类改革优秀单位(3个)
县林业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团县委。
三、C类改革优秀单位(2个)
县残联、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
中共乐安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