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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常发〔2022〕27号文件通知,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决定任命:
戴昂兴同志为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凡同志为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贵平同志为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吴勇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