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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检党发〔2023〕8号文件通知:
龚敏红同志(女)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李 军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袁文辉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免去:
宋华明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袁文辉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李 军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龚敏红同志(女)的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