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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常发〔2023〕26号文件通知:
免去董少武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胡和平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莫建英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龙华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志勇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