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务公开 丨 检察动态 丨 检察新闻 丨 理论研讨 丨 以案说法 丨 媒体播报 丨 检察风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抽检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重点对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在售的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和肉类是否存在农药残留、兽药超标、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等问题进行抽检,对经营者的购货渠道、采购单据和合格证明进行详细排查,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安全有保障,同时督促相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冬季行动”走深走实,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全力织牢织密食药“安全网”,让广大人民群众“买得省心、用得安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