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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满意消费,我们携手同行——乐安县人民检察院“3?15”在行动
时间:2025-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3月15日,正值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在乐安县E中心广场共同开展“共筑满意消费 我们携手同行”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围绕生活中常见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问题,向过往群众耐心普及消费者维权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购买到假货该如何维权?”“商店里面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面对群众提出的消费问题,检察干警耐心倾听、详细记录、认真解答,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讲解如何识别和防范消费陷阱,提醒大家在消费过程中要保持警惕,注意留存消费凭证,遇到消费纠纷或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时,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人次。


下一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与相关职能单位的协作配合,凝聚强大合力,为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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