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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刘莹姐姐工作室”被评为“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时间:2021-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今年举行的第六批江西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活动中,我县“刘莹姐姐工作室”被评为“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乐安是劳务输出大县,外出务工人数超7万人,有留守儿童近万人。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案件较为突出的现状,为整合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力量,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宣传与保护力度,2020年8月,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卫健委、县关工委等8家单位联合成立“刘莹姐姐工作室”。该工作室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刘莹同志为主要成员,并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致力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该工作室主要采用“4+3”运行模式,“4”即设立法治宣教、案件办理、媒体宣传、社会化工作4个团队,每个工作团队由3-4个部门联合组成;“3”即聚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3大工作任务。通过构建“4+3”工作模式,形成“一个窗口在前、工作内部流转、职能单位支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着力打通跨部门合作壁垒,有效破解重复工作、二次伤害难题,全方位、全过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建设氛围。


  据了解,“刘莹姐姐工作室”成立以来,累计开展以“一号检察建议”为主的法治宣讲600余场,受益人数近20万;与8个部门联合开展未成年人帮教60余人次,心理救助160人。2021年1月22日,最高检微直播报道工作室开展的“寒假前最后一堂课”,微博阅读量近4000万。工作室先后荣获抚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工人先锋号”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多个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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