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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先进个人】魏建成:善用法治精神浸润人心
时间:2022-03-22  作者:  新闻来源:SRC-1691923028  【字号: | |

“刘莹姐姐工作室”成员陈嘉仟作交流发言

 

3月16日上午,乐安县第九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对“七五”普法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乡镇进行表彰,乐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魏建成荣获“2016-2020年全县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刘莹姐姐工作室”成员陈嘉仟作会议交流发言。

魏建成,中共党员,2007年11月进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监所科、控申科、举报中心、第一检察部工作,现任乐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从检15年以来,魏建成始终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依法履行办案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撑起一片“法治晴空”。曾获乐安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户、全市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不断锤炼过硬本领,夯实法治宣传根基。始终坚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断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理论、方针、政策的研究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始终把普法工作、社会治理法治化摆在突出位置。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谁执法谁普法”落地见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为载体,在办案过程、法律文书、公开听证等每一具体步骤中充分释法说理,有效消弭当事人、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惑,切实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为契机,对家长开展法治宣讲和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履行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职责;沟通协调教育部门,共同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作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进校园进行法治宣讲,有效引导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密切关系未成年人成长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多份检察建议,并长期跟进督促整改落实;主动参与“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系列活动,以检察官的身份开展普法,均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以案释法”效果显著。充分发挥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科书的作用,在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依托微信公众号、电视台《都市频道》栏目等载体,以生动鲜活的案例让人民群众学会法治知识、感受公平正义。2021年办理的廖某某袭警案在江西卫视《都市频道》播出,取得较好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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