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乐安县人民检察院鳌溪检察室主任刘莹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9月1日下午四时许,满载着荣誉和喜悦,刘莹回到她心心念念的“大家庭”——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乐新义等院领导一一与刘莹亲切握手并向她表示祝贺,干警们用鲜花和掌声欢迎刘莹载誉归来。在热烈的气氛中,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刘莹同志载誉归来心得交流会。会议由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乐新义主持。


会上,刘莹介绍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盛况,传达了表彰大会精神、江西省委易炼红书记接见我省获表彰代表讲话精神、省检察院田云鹏检察长在交流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分享了自己参加表彰大会的体会感悟。
乐新义充分肯定了刘莹同志长期以来无私奉献、辛勤耕耘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这是我们国家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而且是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举行的,意义特别重大、荣誉特别珍贵。这份荣誉不仅仅是刘莹个人的光荣,也是“刘莹姐姐工作室”及各位干警共同拼搏努力的结晶,更是乐安检察这个大集体的荣光。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人民满意公务员队伍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委和上级院的有关要求;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服务宗旨和最高价值追求;要对标先进,向先进看齐,向先进学习,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文字:张蕾
校对:张蕾
审核: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