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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脑”赋能 凝智聚力|乐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时间:2024-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协作和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21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二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来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州市乐安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的4名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


聘任仪式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乐新义介绍了乐安县人民检察院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办案情况,宣读了对第二批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聘任决定,并为他们颁发聘书。与会人员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5件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典型案例等相关文件。


“受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座谈交流环节,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依次发言,畅谈思想感悟和履职打算,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的作用,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把专业知识和执法经验全面融入检察办案中,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乐新义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4名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祝贺,并表示,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是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希望各位特邀检察官助理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自身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当好检察办案“智囊团”,积极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深化交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以“外脑”赋能,助力检察官破除专业壁垒,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努力实现多赢双赢共赢。


下一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健全与行政机关相关协作配合机制,持续强化沟通联系,不断丰富、完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模式,加强履职保障,促进“检察+行政”专业化协作,凝智聚力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乐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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