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将“为民司法”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细节。作为第三检察部的一名书记员,如何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呢?在日常与群众的沟通交往中有了些许感悟收获。
一是要树牢司法为民理念。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新时代青年干警,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始终牢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确保思想上不走“歪路”,在群众接待中不摆姿态、不甩脸色,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当做大事来办。
二是要提升业务本领能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面向社会的“窗口”,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在接触群众信访工作后,发现群众来访的问题形式多样、涉及面广,要想做好群众接待工作,不仅要有为民解忧的责任心和工作热忱,更要熟悉各类法规政策,强化业务水平,提升矛盾调解能力,耐心为群众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控申无小事,事事关民生。”我们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把为民司法体现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中,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接待来访群众时,要做到认真听、细心记、耐心讲,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用理性思维去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真正融“法、理、情”为一体,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法律问题,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