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院着力于严管“八小时之内”,以内部公开、透明的原则,多措并举严管“八小时之内”。
一是召开检委会进行监督。注重检委会监督,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特别检委会对本月院内工作做全面梳理、重点检查,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预防扩大。
二是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干警良好形象,也从小处著手,严格执行考勤、请休假制度。对迟到、早退等细节问题特别加强监督并制定相应惩处措施。在各科室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业务书籍和法学书籍,方便检察干警在“八小时之内”的工作之余充电,提升个人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工作剩余时间作风建设。在加强“八小时之内”监督以外,我院也延伸考察“八小时之外”,严格要求全院干警的生活作风。对当前陆续开始的各类酒宴也立足于检察职能,严格监督,严防党员干部借机敛财、收受贿络等,保证党风廉政、作风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