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识等法律知识,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防范教育,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6月2日上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端午节前社区矫正暨扫黑除恶集中警示教育。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深入解读,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个务必”的要求,即“务必严守监管规定、务必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务必保持信息畅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牢记法律底线,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减少聚集,杜绝酗酒、醉驾酒驾、打牌赌博,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
警示教育会上,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民警还结合典型案例,讲授了一堂生动精彩的网络安全教育课程,教育提醒社区矫正对象绝对不能参与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