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检察院

首页  丨   检务公开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媒体播报    检察风采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财政信息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乐安县2020年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XXX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乐安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司法工作人员十四种渎职罪名案件的立案侦查及法律监督;对相关部门移送的职务犯罪类、经济类、刑事类等案件的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及相关法律监督;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申诉;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 个,包括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编制人数36人,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35人;退休人员19人,遗属1人,聘任制书记员11人

   第二部分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10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5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1.40%;其他收入205.7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8.6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106.35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106.35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91.8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8.71万元;其他检察院支出为205.7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5.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0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5万元;项目支出114.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3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205.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60%。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4.99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60%;商品和服务支出304.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7% ;其他资本性支出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8%;项目支出114.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39%;其他支出205.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6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1106.35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900.59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91.8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8.71万元;其他检察院支出为205.7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暂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公用经费支出安排304.93万元,较上年减少40.96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按本年度政法转移专项装备经费数额为准。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2.72%;公务接待费20.45元,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47.28%。

  第三部分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