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应由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373.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31.79万元,较2019年减少48.39万元,下降10.08 %;本年收入合计941.43万元,较2019年减少63.8万元,下降6.35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人员退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41.43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969.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969.99万元,较2019年减少83.63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人员退休;年末结转和结余403.24万元,较2019年减少28.55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在本期完成的和末完成项目结转下年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89.61万元,占71.09%;项目支出280.37万元,占28.9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6.35万元,决算数为96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7%。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6.35万元,决算数为 96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7%,主要原因是:末完结项目结转下年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6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97.09万元,较2019年增加3.98 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保障的养老金由基本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2.53万元,较2019年减少161.41万元,下降63.56%,主要原因是:入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8.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实际本年提供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司法救助办案支出有所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 110.86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25万元,决算数为24.72万元,完成预算的57.1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56万元,增长(下降)2.2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5万元,决算数为 10.23万元,完成预算的50.02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3 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支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03批,累计接待102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80万元,决算数为14.49万元,完成预算的 63.55%,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43万元,下降2.88%。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5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26万元,降低74.63%,主要原因是:上年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口径不一致,资本性支出、业务运行由项目支出(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一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9.2万元。
组织对“公益诉讼工作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使用合理、规范,按照资金的使用目的充分保障项目实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2万元,执行数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 91.6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解决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保障行政运行;二是提高办案效率;三是促进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书记员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健全书记员绩效考核制度,提高书记员工作能动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