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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进一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近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就2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在乐安县鳌河水坝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23年8月,乐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经过调查核实,针对2起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胡某、王某、陈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3名犯罪嫌疑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收到检察意见书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调查核实,依法对胡某、王某、陈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现场,工作人员在县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向鳌河投放数千尾鱼苗,为鳌河水生态系统注入新的活力,对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一方面能有效促进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也能以此为契机开展以案释法,增强居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行动中来。”检察干警结合实际办案情况,采用现场活动讲解和释法说理的方式,对周边群众普及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
接下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以“行刑反向衔接”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发挥检察机关在修复生态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水生态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