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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校园
护“未”成长
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校园法治建设,3月27日,乐安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戴丽玲走进乐安县第三小学,为100余名学生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什么行为算是校园欺凌?”
“遇到校园欺凌了你会怎么办?”
课堂上,检察官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性侵害”为主题,重点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及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远离校园欺凌”等内容,结合社会热点和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通过“视频+图文”的形式,将法律知识与校园场景相融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传递法治“干货”,教育引导学生要增强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面对不法侵害时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能够在学生心中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下一步,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创新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持续加大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力度,以检察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