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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乐安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4年度记录报告情况
2024年度,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8件,内设机构填报18件。
下一步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如实记录报告,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努力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