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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入户盗窃,金额再小也构成犯罪
时间:2024-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入户盗窃130元

判刑八个月

罚金2000元

不要以为盗窃金额小

就不会构成犯罪

侵犯他人财产安全

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

(图片来源网络)

2023年11月8日下午,乐安县居民谢某某和万某某因手头缺钱,便来到乐安县鳌溪镇某小区,打算入室盗窃。经过一段时间的蹲点,两人确定小区内某栋楼的101室无人,便决定由谢某某在楼道口望风,万某某则开锁并入户偷盗财物。但两人在偷窃的过程中被回家的房主发现,于是带着盗得的130元现金慌忙逃离现场。发现家中被盗后,房主立即报警。当晚,派出所民警在谢某某住所将其抓获,并查获了一套开锁工具以及被盗的130元现金。2023年11月12日,万某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经侦查发现,谢某某于2009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间,曾三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直至2023年6月刑满释放;万某某于2018年11月至2023年8月期间,也曾三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直至2023年11月刑满释放。


经依法审查后,乐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谢某某、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乐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乐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万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入户盗窃,没有数额、次数限制,实施此类行为便构成盗窃罪,切不可为了非法利益而铤而走险,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各位居民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时刻保持防盗警觉性,回家后、出门前记得检查门窗是否锁好,以免造成财产损失。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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