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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乐安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5年第三季度记录报告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内设机构填报2件。
下一步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如实记录报告,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